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老板必修课-新《公司法》实施系列讲座之一

发表时间:2024-02-19 浏览次数:2429

新《公司法》实施,以下几大问题对企业家格外致命:


01




注册资本实缴还有这些坑





存量公司的注册资本就算无法完成实缴,也不能一减了之,因为减资面临股东变化和股权变化位利益相关者的权、责、利都会出现深刻的变化,若设计不当将会面临控制权争夺。到底怎么减资才最符合企业实际情况?

对早期创业公司,本身资金本就不太充裕,还得抽出一部分资金用来实缴。不论对公司,还是对股权激励的员工、合伙人来说,都是风险点。因为实缴不到位,股权有失效的风险。对于初创企业、高新技术企业,有什么好方法在不减资、清算的情况下完成实缴?


02




背刺挂名人员的几个新规





过去为了注册公司,挂名法定代表人、董事、监事的情况比比皆是,但新规出台后,稍有不慎便会有牢狱之灾。因为所有的公司决议,以及经营不当、抽逃出资、违反竞业限制等不当行为都可能会让法定代表人、董事、监事等高级管理人员承担连带责任。挂名人员到底怎么界定法律责任,规避风险?即使不作为挂名人员,公司的相关人员又要如何保护自己,规范经营?



03




防火墙失效,老板没保护怎么办?





使用不当的防火墙将彻底失效,隔再多层也会被穿透,承担无限责任。更别提很多老板对防火墙公司的认知本身就存在偏差,想通过成立多家公司来逃避债务的行为完全行不通。怎么样正确合理地建立公司的防火墙,保护股东和家庭的财产安全?


04




税务筹划没空间,怎么办?





经营、记账层面的税务筹划将越来越失去空间,国家不仅通过金税4期在进行全方位、全业务、全流程、全智能的监控,现在的新规还对实控人承担的法律责任进行了约束。不合规的税筹将无所遁形,得不偿失!老板如何从股权顶层架构的视角,合法合规地进行税务筹划和经营规划?新公司法背景下,又多出了哪些涉税风险?


05




新公司法实施,可能让公司失去控制





股东会的权利在新规中获得调整,更多的经营权下放到了董事会和经营层。并且小股东的权益得到了保障—小股东有权委托第三方查阅公司的会计账簿、会计凭证,意味着公司的真实信息除了暴露在股东面前,还暴露在所有专业律师、会计师面前,所有的掩盖、粉饰都会无所遁形。

如果公司拥有债务,老板作为股东却没有足够的资金进行提前实缴,被起诉,很有可能会被人民法院以个人因所负数额较大债务到期未清偿判为“失信被执行人”,这就将影响自己以后的所有创业路,无法再担任任何公司的董、监、高职位了,直到自己“失信被执行人”的标签被撕掉。新规同样认定,公司的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也不得利用身份谋取不当利益,将和刑法形成协同效应。可以预见,倘若出现股东之争,斗争的烈度将更上一层楼。如何保障创始人在公司所有层、经营层、决策层三个层面的控制权,避免公司失控?


06




不会公司治理,做不成老板





公司权力机构与决策机构的议事规则以及风险责任都得到了强化。这些都是公司治理领域的新要求与新标准。未来的企业家经营企业不能够只埋在业务与管理上做“个体户”,必须学习正确地决策、披露、正确地与股东、债权人、国资、投资人等群体进行沟通。


我国有很多优质企业因不能有效地约束和激励董事、经理以及各级负责人的不良行为,最终导致公司的效率损失,错失市场机遇。如何在企业建立良好的公司治理机制,解放老板让企业法治化运转?



总结



社会的各行各业早已开始“卷生卷死”,企业家这样在市场经济扮演重要角色的岗位,不可能再像过去一样拍脑袋决策、粗放式管理、无责任经营自新年起,大量的公司发布减资与清算的公告,证明企业对新规的出台十分焦虑。企业在缝缝补补中跌撞前行。如何学到真知卓识,勇渡难关?如何能够隔绝风险,敢闯敢干?如何能让财富传承无忧,落袋即安?


很多时候,老板只能利用碎片化的时间,但也只学到了碎片化的知识。为此,暨南企管院特推出新《公司法》实施系列讲座将专注于新公司法实施背景下的企业经营、决策与管理行为的深刻变化,解读新时代下企业家的真实问题。



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  2024第一讲

《注册资本与股权架构设计》+《财税合规股权涉税》

3月16日正式启动




本次课程将彻底解读新规下的公司资本制度底层逻辑,协助企业家搭建一套的动态股权架构,系统解决注册资本的实缴问题,并在合法合规的情况下调整股权架构,隔离风险,确保企业基业长青。





学习收获




掌握新公司法背景下:
1、正确的企业经营风险防控方法
2、合法合规的企业顶层避税方式
3、企业股权价值提升、企业资产保值增值底层逻辑
4、企业撬动资源、资金、人才的方法
5、如何从顶层设计的视野下统筹公司资本



指南




【开课时间】2024年3月16日 9:00-17:00,上午、下午各提供现场咨询一小时

【报名费用】180元

【课程对象】1、各大中小企业的合伙人、实际控制人 ;2、创始人、联合创始人,尤其是高速成长企业、集团化企业、拟上市公司、混合所有制企业;3、董事长、总裁、企业接班人。




导师简介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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